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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【轉知】有關中華民國田徑協會、武術總會及曲棍球協會函轉教練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 | 公告人 | 公告日期 | 類型 | 剩餘天數 | 點閱數 | 體育組長 | 2025-08-04 19:39:17 | 一般公告 | 656天 | 60 | 內容 | 說明:
一、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9日府體競字第1140121150號、119691號、11916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案資訊如下:
(一) 田徑協會於114年4月16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,會議審議確認教練有違本辦法規定等情形,決議事項及教練名單詳如附件。
(二) 曲棍球協會於114年3月3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,會議審議確認蕭○勝及康○宸君有本辦法第4條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(三) 武術總會於114年4月13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,會議審議確認如下:
1、 林○衡君有本辦法第4條第11款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2、 高○斐君有本辦法第4條第2、11款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3、 毛○祐、李○睿、李○恒及王○文君有本辦法第4條第2款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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