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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
【轉知】有關中華民國田徑協會、武術總會及曲棍球協會函轉教練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
公告人公告日期類型剩餘天數點閱數
體育組長2025-08-04 19:39:17一般公告656天60

內容

說明:    
一、    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9日府體競字第1140121150號、119691號、119168號函辦理。
二、    旨案資訊如下:
(一)    田徑協會於114年4月16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,會議審議確認教練有違本辦法規定等情形,決議事項及教練名單詳如附件。
(二)    曲棍球協會於114年3月3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,會議審議確認蕭○勝及康○宸君有本辦法第4條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(三)    武術總會於114年4月13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,會議審議確認如下:
1、    林○衡君有本辦法第4條第11款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2、    高○斐君有本辦法第4條第2、11款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3、    毛○祐、李○睿、李○恒及王○文君有本辦法第4條第2款情形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